遠方 文/文心惟木
我又要去往遠方了,什么也不帶,行囊空空,卻很重。
有人目送我,但我不會回頭去看,因我心安,因我知道自己不論如何也走不出他們的視野,即便是到了最遠的遠方。
我走得很慢,卻一直在走,身后是期許,前方是夢——必須得走。
究竟怎樣的距離才算是遠?
這問題我不該問,走不到盡頭的距離,不是遠!
遠,是夢,是夢不到盡頭夢醒后再記不起夢境的虛無;
遠,是穹,是叆叇或清朗、晝夜長短更替卻始終只能仰望的高;
遠,是異鄉,是異鄉尋夢,學所未學、見所未見后依舊的迷茫;
……
我不知道什么是遠,也不知道遠方有什么。
遠望著,遠方的,都縹緲,就連唯一可見的那一點指引眾生前行的光,也是隱隱約約。除了那一點光,我真不知道遠方有什么。
或許,在遠方的,是那顆從未到過的心,是那從未看真切過卻執意要去想終究想不起來的容顏;或許,在遠方的,是那個聽了許多遍,而今還愿用心去領會的述說鐘情與忠義的美麗傳說;或許,在遠方的,是那些在我的夢里、憶里,在我心底留下過足跡的緣……
心,很遠!
我從未真正懂過誰,大抵,也沒人真正懂過我。我自己都不懂我自己,只當自己是異于尋常的怪,不尋常地活著才是尋常的自己。遠遠地依戀塵世,活在塵世。
人人異于他人。人,唯一的共性是,我們都是凡人,有凡心,而凡心,從來都是最難懂的。
傳說,很遠!
一直在羨慕他人的故事,卻忘了自己的故事,或喜或悲,都得自己寫完,還必須是如實無誤地寫。我們是作者,但并沒有隨意更改故事情節的權力。或許,寫著寫著,我們會笑,也會寫著寫著就哭。其實,喜與悲從來都是對等的,只是在凡人眼里,悲會無端多出太多。
故事不都是傳說。傳說,向來都美得太遙遠。
緣,很遠!
喜相逢,恨別離。別后總期待再見,遙遙無期,這也是遠。彼此或許會在遠方再見,而或,各自的遠方相距會越來越遠。決不感嘆要是從未遇到某人該多好,也不去做想和世間每一個人都有一次相逢的夢——我向來不喜歡人多的地方,我也不會喜歡每一個人。我不想闖入任何人的記憶,但我一直愿著有人來成為我的記憶。我一直這么活著。
相逢或相離的緣由因果,我想我即便是虔誠皈依,也是萬年參不透。
遠方一直在遠方,我到不了遠方。貪歡、戀安,痛會慟,喜會笑——遠世的夢于凡人而言,真的太遠!沒有誤恨或誤戀的人,沒有誤記或誤忘的事,沒有誤藏或誤棄的物,如此,向遠方前行的一路,沒有悔或疚的誤,才心安。但,心安,也遠。
遠方,有另一個我,他一直都心安,可以做許多我不能做的夢。我并不羨慕他,會傷會痛會感動的心不在我這兒,也不在他那兒,終究,他和我還是一樣。他比我多的,只是虛偽,我不稀罕!
井底蛙自得其樂的方寸天地不是遠方,猴兒竭盡全力撈到的水中月也不是遠方,我此刻行文從頭至尾贅述太多次的“遠方”,更不是遠方。
遠方,一直在遠方,我到不了遠方。
等我再也走不動的時候,回頭,連家也在遠方了。
我不能因為走不動而停住,我還不該停駐。
要飛了